应税品

根据新加坡法律,入境旅客必须为携带入境的香烟、烟草制品以及超过免税优惠和消费税(GST)减免额度的所有商品缴税。欲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向新加坡关税局查询。

违禁与管制物品

未经适当许可,不可携带下列物品进入新加坡。

  • 空弹壳
  • 实弹
  • 空弹壳制成的装饰品
  • 子弹型打火机
  • 手榴弹型打火机

  • 枪支
  • 电枪
  • 仿真枪
  • 古董枪
  • 玩具枪
  • 枪型打火机

  • 指节铜环
  • 双节棍
  • 忍者手里剑
  • 忍者飞镖
  • 警棍

  • 弹簧刀
  • 蝴蝶刀
  • 手铐
  • 胡椒喷雾
  • 弹弓

对于可能影响社会健康、公共安全和动物生命的物品,也需要获得有关机构的进口许可证或授权才能带入新加坡。以下是有关机构分类的一些管制物品:

物品

主管部门

  • 鸟类等动物及其副产品
  • 植物、盆栽介质及有机肥料
  • 观赏鱼
  • 兽用疫苗
  • 兽医用微生物及植物害虫
  • 宠物食品

国家公园局

电话:1800 471 7300
www.nparks.gov.sg
www.nparks.gov.sg/feedback

任何种类的生食和熟食(如肉类、海鲜、水果、蔬菜、禽蛋及加工食品)

新加坡食品局

电话:+65 6805 2871
www.sfa.gov.sg
www.sfa.gov.sg/feedback

  • 报纸、书籍及杂志
  • 电影、录像带、VCD、DVD 及蓝光碟片
  • CD/DVD-ROM 光盘及视频游戏
  • 电信及无线电通讯设备
  • 无线步话机

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

电话:1800 478 5478
www.imda.gov.sg
info@imda.gov.sg

  • 医药产品
  • 其他含有目录上毒物的保健品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

电话:+65 6213 0838
www.hsa.gov.sg
hsa_info@hsa.gov.sg

  • 游离辐射(IR)(高能量射线)辐照仪器及具辐射性材质
  • X光配备、含辐射性材质的器具,具辐射性材质、矿石或任何超越限制范围、含有辐射性材质的物体等。
  • 非游离(NIR)辐射辐照仪器
  • 紫外线太阳灯、微波炉、指定超声波器材(包括高强度聚焦超声设备)、激光设备(包括超过 5 毫瓦规定限值的激光笔)等。

新加坡国家环境局(辐射防护与核科学部)

www.nea.gov.sg
nea_rpnsd_tradenet@nea.gov.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