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携带物品

在旅途中,为了保护您和亲人的安全,作为国际安全措施的一部分,有些物品可能禁止带上飞机。如不遵守这些措施将触犯法律,因为机上其他乘客的安全可能受到威胁。

一般来说,登机时不得携带下列物品。请注意,这些清单并不详尽。

  1. 含烃类气体的卷发器每人仅限携带一个。
    安全罩须全程牢固地扣在加热元件外。
    不可单独携带此类卷发器的充气瓶。

  2. 安全火柴或打火机仅可随身携带。
    打火机中只允许装有浓缩液体或液化燃气燃料。禁止携带充气瓶。

  3. 电动轮椅仅可作为托运行李。
    请提前联系您的航空公司,了解是否符合特殊情况。

  4. 限制适用于手提行李中的液体、喷雾和凝胶(LAG)。对于前往欧盟机场(包括瑞士)的旅客,鉴于欧盟的安全措施限制,只有在新加坡樟宜机场转机大厅内购买的带 SGP 国家代码的防篡改密封安全袋(STEB)内的免税物件才允许带上飞机。如有疑问,请在登机联系您的航空公司。

  5. 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TSA)规定,凡搭乘美国航空公司或直达美国班机的乘客,禁止在随身行李内的单一容器中存放 350 毫克(毫升)及以上的粉状物。如果您携带超过这个数量的粉状物,需将它们放入托运行李中。例外情况包括:
    • 安全加封透明袋(STEB)包装中的免税商品。可能会有限制。请向您的航空公司查询是否有其他限制。
    • 人体遗骸。
    • 婴儿奶粉(若您携带婴儿同行)。
    • 医生处方证明的药物。随身行李中的所有粉状物,可能需要接受进一步的检查。请在起飞前征询您所搭乘航班航空公司的建议。
液体、喷雾和凝胶

新加坡施行的指南限制了乘客手提行李可携带的液体、喷雾和凝胶(LAG)数量。不符合该指南的 LAG 必须托运。

LAG 指南

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从新加坡出发的航班。

在樟宜机场购买的容器容量超过 100 毫升的 LAG,应密封在商店提供的防篡改密封安全袋内,并且密封袋内应明示收据。

  1. 饮料(如水或果汁等)
  2. 汤和酱料
  3. 香水和香体产品(液体或者液固混合物)
  4. 面霜、香脂、乳液和精油
  5. 化妆品(如睫毛膏或唇彩)
  6. 糊状物(例如牙膏)
  7. 加压泡沫与喷雾(如剃须泡沫、发胶或除臭喷雾剂等)
  8. 凝胶(如发胶、沐浴露等)
  9. 隐形眼镜清洗液
  10. 含液体内容物的罐头食品

任何其他具有类似一致性的物品

在公共区域购物
如果您在樟宜机场公共区域的商店购买了 LAG,请在办理航班值机手续前,将这些物品置于托运行李中。如果每个 LAG 容器的最大容量均未超过 100 毫升,您可以将它们放入容量 1 升的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随身携带,塑料袋必须完全封闭。

 

在离境转机大厅购物
在樟宜机场离境转机大厅的商店,您可继续购买 LAG,如烈酒、葡萄酒、啤酒、香水和化妆品等。

请确保将在樟宜机场购买的容器容量超过 100 毫升的 LAG 密封在防篡改密封安全袋内,并且这些密封袋内应明示收据。

如果您所购买商品的容器最大容量均未超过 100 毫升,您可选择将它们放入容量 1 升的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随身携带,塑料袋必须完全封闭。

如您要在其他机场中转或过境,请确认适用于这些机场的限制。

请务必与樟宜机场商店人员联系,了解详细信息。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美国,或乘坐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的航班,我们强烈建议您与您的航空公司联系,了解您是否有资格在樟宜购买 LAG(仅限烈酒、香水和化妆品),或参考此指南。如果您具备购买资格,则必须在出发时间前至少 90 分钟完成购买。其他所有旅客在出发时间前,均无在樟宜机场购买 LAG 的截止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