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


在 1, 2 和 3号航站楼,安检手续会在登机门前进行。在 4 号航站楼, 安检手续将在中央安检处 (移民厅后) 进行。

您必须通过安检程序。您的随身行李也必须通过X光扫描检测。

遵循下列步骤,可顺利通过检查

1.

准备好您的护照和登机牌,以便在登机门接受检查。

2.

从随身行李中取出您携带的液体、喷雾剂和凝胶,并置于托盘中。若容器的容量超过100毫升,这些液体、喷雾剂和凝胶将被禁止随身携带。

如果容器上并没有清楚显示容量,安检人员可能在无发准确判断容器容量的情况下,要求您把容器丢弃。

3.

在1,2和3号航站楼安检时,请把您的笔记型电脑放在单独的托盘中,并掏空口袋。

在4号航展楼安检时,除非安检人员要求,您可不必把笔记型电脑从行李包中取出。

4.

脱下您的外衣(如夹克、运动衫、大衣等)、帽子和高筒靴。

5.

将您的随身行李置于传送带上。

6.

通过安检门。请注意,如有需要,您可能得接受更严格的安检过程。

若您有任何疑虑,请通知我们的安检人员。

行李限制

旅行过程中,国际性安全措施会保护您和您所爱的人,故此您不可将违禁物品带上飞机。

未遵守这些措施将触犯法律,因为班机上其他乘客的安全可能受到威胁。

一般来说,登机时不得携带的物品包括::

枪支(如仿真枪或玩具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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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利边缘或者锐利尖端的器械 (如日用刀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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钝器(如棍棒、 球棒、 滑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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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和有毒物质以及其他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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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性物质(如电池,汞或下水道清洁剂等)

 

  1. 碳氢化合物燃气卷发器每人仅限携带一个。安全罩需时刻牢固地扣在加热元件外。该类卷发器的单独燃气补充装不允许携带。

  2. 安全火柴或打火机仅可随身携带。打火机中只允许装有浓缩液体或液化燃气燃料。不允许携带补充燃料。

  3. 电动轮椅仅可托运。但请提前与您的航空公司联系,核实是否有特殊适用条件。

  4. 限制适用于手提行李中的液体、喷雾剂和凝胶(LAG)。对于乘坐新加坡航空公司和荷兰皇家航空公司的旅客,并前往/或在苏黎世或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机场转机的旅客,只有在新加坡樟宜机场限制区内购买的防篡改密封安全袋内的免税行李才允许登机。如有疑问,请于起飞前咨询航空公司员工。

  5. 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TSA)规定,凡乘搭美国航空公司或直搭美国班机的乘客,禁止在随身行李内的单一容器中存放350毫克(毫升)及以上的粉状物。如果您携带超过这个数量的粉状物,它们需置于托运行李中。唯例外者包括:  
    1. 安全加封透明袋(STEB)包装中的免税商品。需向您的航空公司查询是否有其他限制。
    2. 人体遗骸。
    3. 婴儿奶粉,如果您携带婴儿同行。
    4. 医生开示证明的药物。

      所有随身行李中的粉状物可能需要接受额外检查。请在起飞前征询您航空公司的建议。

液体、 喷雾剂和凝胶

新加坡执行有关限制乘客在随身行李中能够携带的液体、
喷雾剂和凝胶 (LAG) 的指南。不符合该指南的 LAG 必须托运。

 

有关 LAG 的指南

任何从新加坡起飞的航班都需遵守。

LAG 必须储存于容器内,单个容器的最大容量为 100 毫升。即使在容器仅部分填充 LAG 的情况下,航班也不接受容量大于 100 毫升的容器中的 LAG。如果容器的刻度是毫克,100毫克相当于100毫升。

将容器(总容量不得超过 1 升)置于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塑料袋必须完全封闭。

每位乘客仅可携带一个这样的透明塑料袋。在安检点,塑料袋必须单独展示以便检查。

所有不满足上述要求的 LAG 必须在到达安检点之前处理掉。

milk and meds

若有婴儿同行,婴儿食品和母乳可不受此限。特殊饮食和药物(需附有注册执业医师证明原件)亦可不受此限。这些物品可能需要在安检点接受额外检查。

  1. 饮料(如水或果汁等)
  2. 汤及调味汁
  3. 香水和除臭剂(液体或固液混合物)
  4. 乳霜、香脂、洗液及润滑液
  5. 化妆品(如睫毛膏或润唇膏等)
  6. 膏类(如牙膏等)
  7. 加压泡沫与喷雾剂(如剃须泡沫、发胶或除臭喷雾剂等)
  8. 凝胶(如发胶,沐浴露等)
  9. 隐形眼镜清洗液
  10. 含液体的罐头食品
  11. 任何在室温下,稠度类似的其他物品

于公共区域购买

如您在樟宜公共区域的商店购买了 LAG,请在办理航班登机手续前,将这些物品置于托运行李中。如各 LAG 容器的最大容量均未超过 100 ml,您可以将其置于容量 1 升的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随身携带,塑料袋必须完全封闭。

 

于离境转机大厅购买

在樟宜机场离境转机大厅的商店,您可继续购买 LAG,如烈酒、葡萄酒、啤酒、香水和化妆品等。这样购买的商品将置于密封的防拆封袋内,防拆封袋由商店提供,能够清楚展示置于内部的收据。

如您所购买商品的容器最大容量均未超过 100 ml,您可选择将其置于容量1 升的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随身携带,塑料袋必须完全封闭。

如您转机到其他机场,请确认适用于这些机场的限制。请务必与樟宜机场商店人员联系,了解详细信息。

如果您想要前往澳大利亚、美国,或乘坐美国达美航空公司或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的航班,我们强烈建议您与相应的航空公司联系,了解是否有资格在樟宜购买 LAG(仅限烈酒、香水和化妆品),或参考此指南。如您具备购买资格,则须在出发时间前至少 90 分钟完成购买。其他所有旅客在出发时间前,均无在樟宜机场购买 LAG 的截止时间限制。